都要歡樂      

                                         藍溪

 

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神面前歡樂。(16:11, 14)

 

神要以色列百姓歡樂!在給人「嚴肅」之感的申命記中,神卻明明地要求百姓於七七節及住棚節時,無論何人都要歡樂。乍讀此經節覺得頗為出乎意料,「都要歡樂」(rejoice),這是神的命令呢!且歡樂並非富人與自主之人獨享的專利,即使身為奴婢、寄居的,以及孤兒寡婦,這些平時可能為了日常生活辛勞愁苦,受人差使或被輕視的人,在守節時也全都要忘卻憂慮困頓,在神的面前歡樂。這表明了神的慈愛廣大,祂誠然顧念每一個人。

 

「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的歡樂。」(16:15)。神給人的旨意是當辛勤工作,但也要快樂地享受工作所得的成果。所羅門王在傳道書中也說:「我就稱讚快樂,原來人在日光之下,莫強如吃喝快樂。因為他在日光之下,神賜他一生的年日,要從勞碌中時常享受所得的。」(傳8:15)但是有些人雖然辛勤工作,也積攢了豐厚的財富,過著受人欣羨的優裕生活,卻常常愁眉不展少有歡顏。因其無法以自己所有的為滿足,反而總是盯著自己所缺的、企求著尚未達到的,以致覺得神沒祝福我!

 

其實,若常常數算恩典,即使是微不足道的生活小樂事也不遺漏,則會發現神在我們的工作、及雙手所經理的事上一點一滴的祝福與帶領,越數算就越發歡樂了!嬰幼兒很容易快樂,也能非常自然地對陌生人展現無邪的笑容,但成人的表情卻往往是嚴肅冷漠的。日本竟有「微笑補習班」的產生,為要教導人如何「發自內心的微笑」!是生活的壓力、欲求的增加,使人遺失了「快樂」這項神賜予人之與生俱來的能力了?

 

蘇格蘭小說家史蒂文生說:「最被我們低估的責任,莫過於快樂。」都要歡樂,這不但是神的命令,也是身為人的責任呢。做不到或不知怎麼做?「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四4)「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祂顧念你們。」(彼前五7)讓我們常常複習使徒所教導的方法吧,畢竟喜樂的基督徒,正是最好的福音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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