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蘇真弘執事
前言
士師時代以色列人任意而行,陷入違背神à遇禍患–>呼求神–>神興起士師–>暫得平安–>違背神–>遇禍患…的惡性循環中;有段期間國中遭遇飢荒,一位伯利恆人以利米勒(名義:我的神是王)帶著妻小移民到摩押地,十年之後,他與兩個兒子都死了,只留下妻子拿俄米和其中一位媳婦路得歸回猶大地,而回去時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得一1-5、20-22)
本文
一、 應許之地的飢荒
- 神將迦南地賜給以色列民安身立命,也告誡他們若不遵守神的誡命、律例和典章,管教就會臨到,美好的土地將不為他們效力。當神將飢荒降在地上,使我們遇到苦難或考驗時,其實都有神的旨意在其中,若單單看環境欠佳,往往不能體會神的心意。
- 以利米勒因為飢荒,決定離開伯利恆(地名義:糧食之家)移民到摩押地,他能選擇移民也暗示著經濟條件還算寬裕,「滿滿出去」。
- 我們不應詢問神為何應許之地卻發生飢荒?要自我檢討為何身處應許之地卻遭遇了飢荒,修正自己的腳步。
二、 只見應許,不看環境
- 以利米勒基於環境變遷做出決定,並沒有求問神、沒有以神為王,隨意離開糧食之家,導致最終客死他鄉,妻子和媳婦空手而回。
- 彼得在海面上走向耶穌時也因為看見風浪甚大而心生畏懼而險些落海,急忙呼求神的拯救,他的經歷提醒我們要只見耶穌(應許)、不看風浪(環境)。
- 亞伯拉罕曾在飢荒時自作主張從迦南地移居埃及,結果差點失去妻子和財產,好在神保守挽回(創十二10);以撒也在迦南地遭遇飢荒並移居非利士地,而神明確指示他不要再移往埃及,後來就在非利士地成為大富戶(創二十六12);至於雅各,則在約瑟要接他從迦南地前往埃及時,蒙神指示「我必與你同去」(創四十六2-4)。移民不是問題,做出移動抉擇前是否尋求神的指示才是問題。
三、 摩押、瑪倫、基連的省思
- 摩押人是羅得和大女兒亂倫而生出的後裔,(亞捫人則是和小女兒,神對他們的看法相同),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也對他們百般刁難,所以神看他們是外邦人,過了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二十三3)
- 摩押人和以色列人本是格格不入,但以利米勒卻將神的教訓拋諸腦後,為了得糧食而住在他們當中,也讓孩子和摩押女子通婚。
- 就神對夫妻創造的次序而言,以利米勒是頭,一家之主卻帶領家庭做出錯誤決定,神主要會向他追討。他的兩個兒子,瑪倫的名義是「病弱」、基連則意為「憔悴」,令人唏噓,本來應該以神為王的丈夫或父親沒有好榜樣,導致下一代病弱而憔悴,最後家中三個男人全都死了;而妻子拿俄米本來是甜之意,回到伯利恆時也改成了瑪拉(苦的意思)」。因應環境變化(不論追求更好或是改善不足……)而離開神的代價是極重的。
四、 跟隨要堅持到底
拿俄米重新回到伯利恆前,誠懇地請兩位兒媳回娘家,本來俄珥巴和路得都捨不得和她分開,願意跟隨著一起回去,不過最終俄珥巴並沒有回伯利恆。(路一14-15)
有時我們也向俄珥巴,想跟隨主但不能堅持到底,相當可惜;反觀路得,卻下定決心放棄摩押人身分,以拿俄米的國和神為國和神,堅定跟拿俄米同住、同行(路一16-17),這種跟到底的決心就是她能蒙福、成為大衛先祖,進入耶穌家譜的關鍵(太一1-6)。
五、 回歸的時候,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 割大麥的時候是指初熟節,時值猶太曆一月下旬,相當於西洋曆法的四月,要向神獻上第一綑大麥表達感恩,並期待後續的豐收,這時序上的記載,表達婆媳二人回歸故鄉時剛好遇到好時節。
- 只要我們肯調轉腳步、從摩押地回歸轉向伯利恆,那也就是神開始幫助、動手割大麥(有穗可撿、有福可望)的時刻,「抓住應許,就必蒙恩。」
- 神的眷顧永不止息,雖然人生會遇到操練或管教,但只要留在應許之地就能享受恩典,「一宿雖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三十5)
- 拿俄米把是否跟隨她回伯利恆的主權交給路得和俄珥巴,神也把是否跟隨祂的主權交給我們,正因如此,主動選擇跟主到底便顯得彌足珍貴。
結語
每個時代都有飢荒,教會生活中事工推展有困境或同靈相處不如理想也像飢荒,遇到飢荒時別擅自離開應許之地,留在應許之地的必等候到動手割大麥的日子。
以利米勒在饑荒中選擇「滿滿離開」,最後只剩寡居的妻子和兒媳「空空回來」,但是同族的親屬波阿斯則一直留在應許之地,度過了飢荒、累積了財富、成為有能力施恩的大富戶,也以慈愛公義贖回路得、繁衍出大衛的先祖,他的抉擇值得我們效法。
信仰省思
在信仰的路途上,我們曾否滿滿離開,卻空空而回,兜了一圈才發現神總是在應許之地耐心等候我們?回憶並分享那個動手割大麥的時節!
中心聖句
拿俄米和他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得一22)